“偷拍”问题在中国的影响,三十年事件梳理
探讨非自愿性影像传播在中国如何从单一事件扩展为社会性问题。
普通智人编辑部
非自愿性影像传播,即在未经知情同意的情况下偷拍、合成、传播涉及身体隐私或性的影像。从最初的“裙底偷拍”到今天由AI生成裸体或性图片、视频,这一犯罪现象在中国经历了至少三十多年的发展演变。曾经,它只是个体的隐秘行为,但随着网络、社交媒体、跨境平台和人工智能的发展,逐渐形成了庞大的产业链,成为舆论焦点。
本文将沿着时间脉络,根据从1995年至2025年的关键节点,梳理非自愿性影像传播如何从单一事件扩展为社会性问题,也探索公众与法律如何在其中交织出复杂的回应。
1995-2015年:偷拍影像初现网络
偷拍的发展与摄影设备和网络技术的更新、普及紧密相关。
作为亚洲最早接入互联网的地区之一,香港在1997年即作出首例“网络色情案”判决。涉案人Cheung Kam-Keung(音:张锦强)在网络上传19张涉及男性与未成年少女发生性行为的照片,被香港法院以猥亵罪定罪。
当时的香港法律没有网络色情及网络性暴力相关的明确规定,《淫亵及不雅物品管制条例》(1987年生效)主要针对印刷和广播媒体,尚未明确适用于网络内容。而此次判决确认了传播数字化的色情内容同样受法律制裁,成为香港处理相关司法问题的起点。
在中国大陆,互联网于1995年正式向公众开放,随后进入高速发展期。尽管没有关于偷拍案件的直接数据,但中央网信办主办的杂志《中国网信》显示,2000年全国互联网违法犯罪案件共2700起,2004年已超过1.4万起,并呈持续增长趋势。色情网站在此期间也日趋壮大,广告、成人内容销售、线下性服务合作、短信联盟及海外会员制等多种盈利模式逐渐出现,其中也包含对偷拍影像的传播和买卖。
2002年2月,成都徐女士发现未成年儿子在逛电脑城时购买了针孔式摄像头,安装在电视、录像机上,偷拍父母的性生活。《文摘报》报道,“针孔式摄像头每个售价在100到400元之间”。
2003年起,中国大陆媒体报道有人在公交车、广场、天桥、商场等场所偷拍女性的胸、臀、裙底等身体部位,将相关照片通过邮件组群发或上传至网络,并以“偷拍美女走光”等作为标题。
2004年6月,海南高校一名男学生偷拍同校女学生的裙底,并在同学间传播。《商旅报》报道此事时提到,该学生承认经常在网上浏览偷拍照片,且同期在校园网及其他网站上,由学生偷拍的照片和影片数量也在上涨。
同年,江苏南京一名女性在论坛上发现自己试穿内衣被偷拍的照片,点击量超过300次。
随着偷拍影像的公开化与快速扩散,相应受害人数和对个人隐私的损害程度也在扩大。虽然部分事件在社会上引发关注,但法律与舆论的反应大多集中在对个体行为的追责上,尚未触及偷拍背后的器材供应、传播渠道与牟利链条。偷拍侵犯他人隐私的性质也未得到重视。
中国大陆的偷拍行为主要凭借《刑法》(1997年施行)中的“侮辱罪”“诽谤罪”“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传播淫秽物品罪”等案由进行处罚,网络相关行为则依靠《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1997年施行)进行间接约束。缺乏针对偷拍及传播的专门条款,导致部分案件难以得到有效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于2005年通过修订,并于2006年3月1日开始施行,将偷窥、偷拍、窃听及散布他人隐私等行为纳入行政处罚范围,并明确处罚标准,部分填补了此前的监管空白。
但在法律规范之外,偷拍行为仍频繁发生。2008年6月,海南师范大学一名男大学生在宿舍区偷拍40余名女生,共拍摄生活照片453张,其中200余张被上传至校园网及外部网站。这起事件被冠以“艳照门”的标题,成为海南某新闻网站头条,腾讯、新浪等各大门户网站纷纷转载。仅《海南近百女大学生换衣遭偷拍 露点照上网》一文的评论,就超过了1.5万条。警方删除相关图片、封禁涉事IP,对该男大学生处以行政拘留十日。事件揭示了高校宿舍管理和隐私保护的不足,也凸显了网络传播下受害者可能遭受二次伤害等问题。
中国开展了多项行动,对“淫秽色情”网站进行治理,其中一项是可追溯至2013年的“净化网络环境专项行动”。2013年1月至4月,“净网行动”查处了超过400家“淫秽色情”网站。这些行动在客观上起到了抑制非自愿影像扩散、推动网络安全制度完善的作用。但由于其重心在对媒体、出版和网络文学的打击,也引发了关于创作自由与司法公正的舆论争议。
2015年初,工商总局、公安部、质检总局发布《禁止非法生产销售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和“伪基站”设备的规定》,打击偷拍设备产业,宣布未经允许生产、销售和使用微型摄像装置等器材均属违法。
2015-2024年:影像扩散与产业化
2015年7月,一段优衣库试衣间的性爱视频泄露,点燃了整个中国网络。相关话题占据微博热搜榜前十,一些人甚至赶去事发地点拍照。原本只是一段私密影像,却在社交媒体的推波助澜下演变成全民狂欢,提示了网络病毒式传播与舆论失控的隐患。。
如果说此前还是非自愿性影像传播在中国互联网的起步期,2015年则标志着其生产与流通逐渐走向组织化、产业化。这些影像经过整理、打包,被上传至QQ群、论坛、色情网站供观看或售卖。
“草榴社区”和“91porn”是其中具有代表性的中文色情网站,二者的服务器都架设在美国,都采取邀请注册制。草榴社区成立于2006年,其中的“CL分享团”主要运营人员是四名中国人,拥有十个全国范围的群组及两万多名用户,发布内容浏览量超千万,通过发布色情图片、贩卖邀请码获利超40万元。
91porn建立于2008年,网站内容主要由中国大陆用户上传的性爱录像与图片组成。2015年下半年到2018年年初,一名注册用户“夯先生”(真名王笑雷)在与一百多名女子发生性关系时进行偷拍,联合两位同伙将偷拍影像制作为“夯先生系列”视频,上传、销售100多部,购买者上万人次,获利近百万元。2021年6月,北京市警方查处了当地注册的68个91porn账号、删除508部视频、抓捕内容创作者45名。
以上只是草榴社区和91porn庞大用户群中的个案。尽管数次被封禁,草榴社区和91porn至今仍在运行,草榴社区目前会员数超过20万,91porn在2022年每月能够吸引超过1500万次访问。
随着性别平等意识在中国的发展,加之2018年“米兔”爆发,之后的几年,公众尤其是女性,开始呼吁对包括偷拍在内的性暴力现象的重视。但同时,对性别歧视和性暴力问题的声讨也引发舆论反弹,人们在社交媒体上陷入真真假假的“诬陷”和“反转”争议。
2023年6月7日,广州地铁发生一起“诬陷”偷拍事件:女乘客张某怀疑一名男子邓某偷拍自己。警方介入后,未发现偷拍证据,双方和解。然而,张某随后在微博发布邓某未打码视频,并称“感觉他不是第一次作案”。这起事件引发关注后,舆论迅速失控,从对地铁偷拍现象的讨论转向针对张某的道德评判,话题演变为“女研究生欺负农民”。有网友进而指控张某校园霸凌、学术不端、私生活混乱。6月11日,张某发布道歉声明。
6月11日,成都地铁发生另一起关于偷拍指控的风波。两名女乘客怀疑男乘客何某鞋内藏有摄像头,警方到场确认鞋内无偷拍设备。当事女乘客当场道歉并提出补偿,但何某拒绝接受,并在微博发布帖文称自己被“诬陷”,两天内阅读量近2000万。何某随后提起诉讼,要求当事女乘客和成都地铁运营公司道歉,并赔偿五万元。该事件虽与广州地铁事件性质不同,却同样在网络上引来大量针对女乘客“诬告”的攻击。
同样在6月,英国媒体BBC发布纪录片《追查痴汉——谁在售卖性侵偷拍影片》,揭露在日本由中国人运营的性侵和偷拍网站。纪录片指出,这些团体运营“顶不住”“街射”“痴汉俱乐部”等网站,在地铁、公交上对女乘客实施性侵害并偷拍、售卖视频,作案范围包括日本、韩国、台湾和香港等地区。该网络平台付费会员超过1万,多数为中国男性,此外还设有Telegram群组,约有4000名会员在其中分享偷拍和性侵技巧。纪录片播出后,微博相关讨论词条一度登上热搜,但不到三小时即被限流并删除。
男性“被诬陷偷拍”事件迅速发酵,对比之下,对非自愿性影像传播问题的深度揭露却遭限制。这反映出中国网络审查使公众难以充分讨论性暴力议题。另有《美国之音》等媒体认为,中国网络管理方试图通过不实指控事件转移人们的注意力,掩盖跨境偷拍产业链未受重视及处理的问题。
2025年:民间行动应对新挑战
在今天,公共场所偷拍事件仍然频现,同时跨境平台和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使事态严重性再次升级,也更大程度上暴露出现行法律未能回应新形式的网络犯罪,亟需进步和完善。
2025年4月25日,一名女网友在抖音发布视频称,在搭乘成都地铁时,身旁的男乘客鞋内疑似藏有微型摄像头,自己身穿裙子可能遭偷拍。视频经微博大V转发后迅速登上热搜,单日阅读量突破两亿次。4月29日,成都公安通报,涉案人刘某被抓获,因侵犯他人隐私依法行政拘留。这起事件显示了社交媒体传播在推动公权力介入方面的作用。
2025年7月,南京发生“阿红”案件。“阿红”的真实身份是焦某,其生理性别为男性,通过在网络平台和社交软件中塑造女性形象,和多名男性发生性关系,并偷拍性爱影片上传至网络牟利。7月6日,南京警方以传播淫秽物品罪逮捕焦某。涉案人员的年龄、外貌、性取向及性别表达在网络上引发了一波猎奇的讨论。亦有人将其它以女性受害者为主的偷拍事件中警察的消极态度与其对比,认为其中存在针对女性的性别歧视;但也有网友指,警方这次之所以行动迅速,是为处理与性少数相关的“舆情”。
同样在7月,Telegram匿名频道“Maskpark树洞论坛”被曝光。其组织者借助匿名群组传播偷拍和性侵影像,并进行偷拍器材买卖及安装教学。该事件两度登上微博热搜,但当事人的爆料信息随后便被删除。尽管该平台被关闭,但可能已经转移至隐蔽群组,继续偷拍影像和设备的交易。
7月12日,香港大学一名法律系男学生被揭发私自收集身边多名女性在社交平台上的照片,利用AI软件生成裸体或性图像,累计超过700张,约有20至30名女性受到影响。香港现行法律仅规定“未经同意下发布私密影像”的情况,对“制作”行为并无明确规定。现有资料显示涉事男学生并未发布相关影像,未构成香港刑事罪行。大学对此事的最终处理是对该学生提出警告,并要求其向受害者道歉。
这些案例显示,非自愿性影像传播受害者与加害者身份多样,边界不断扩张,公安、司法部门和公众都需要提高对其的认知,以探索如何更好地应对犯罪问题及对受害者进行救济。
面对当下的困境和复杂局面,民间行动也在展开。社交平台上,一些网友自发行动,承诺对偷拍进行长期监督和举报,如小红书账号“我即是她”“追鼠记”等。媒体“自由娜拉”发布《影像性暴力受害者支持需求调研问卷》和《关于Maskpark事件的倡议》,以推动对影像性暴力的关注与制度改善。身居海外的中国行动者在跨性别骄傲游行中声援受害者。
这些行动显示,尽管非自愿性影像传播及其他类别的网络性暴力现象日益复杂,社会监督与个体抗争仍是应对这些问题的重要力量。
图|Maskpark事件引发的民间行动
图|海外中国行动者的发声





